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,市民政局高度重视,注重突出重点,自我施加压力,强化部署安排,努力推进创城工作。近日,记者围绕市民政局在创城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和担负的重点任务、推进和落实情况以及存在哪些短板弱项,采访了市民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于兴虎。
于兴虎告诉记者,创城工作开展以来,市民政局聚焦完善机制,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障水平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全市配备乡镇督导员109名、儿童主任1198名,为3947名留守儿童签订了监护协议,开展定期走访制度,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及发放工作。积极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,对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吸毒康复人员、刑满释放人员、转化邪教人员,及时落实各类基本生活救助措施,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。制定出台《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修订完善全市1129个行政村、74个社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。全面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,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、养老、救助、助残这“四个服务”,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。推进基层民主,加强社会治理,在实施“五议五公开”做法的同时,广泛开展社区协商。
由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方面协调有力、合力有效的工作机制作用还发挥的不够充分,社区民主协商机制不够完善等短板弱项。于兴虎表示,市民政局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测评体系任务分解,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。加大困境儿童在生活、医疗、教育、监护和救助等方面投入和保障力度,深入开展关爱困境儿童、留守儿童扶贫济困行动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、公益活动、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关爱活动。丰富社区民主协商形式,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,做到社区事情居民协商办理,畅通居民与居民、社区、相关单位,以及社区与基层政府、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协商渠道,推动社区居民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,所有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经过社区协商后再具体实施,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,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水平。大力推进文明乡风落地生根,积极倡导邻里和睦、守望相助,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,指导县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,健全完善奖惩机制,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,助推创城工作顺利完成,将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