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城工作开展以来,我市检察机关立足岗位实际,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固本强基、塑造形象、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,精心安排,狠抓落实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市检察院、民勤县检察院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以检察长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日常工作专人抓的领导机制,制定了有关规划和任务分解表,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,组织参加各类培训43期1631人次,着力增强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同时,聚焦打好“三大攻坚战”,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大局,依法打击破坏金融安全犯罪案件,批捕188人,起诉49人;帮助民营企业挽回损失82.38万元;批捕脱贫攻坚领域犯罪嫌疑人43人,起诉12人。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求,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2件,起诉30件;提前介入38件,监督立案3件,认定犯罪事实38起。核查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23件,办理“保护伞”案件2件5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