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净整洁的环境、井然有序的交通、健全完善的设施,是我们开启每天美好生活的基本保障。然而,随地吐痰、过马路闯红灯等饱受诟病的不文明行为却时有发生。
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的主要体现,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力量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中,“市民文明行为”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,它被细分为“公共场所道德”“文明交通”“公共设施维护”“人际关系”等内容,全方位涉及每个市民每天的衣食住行,与个人的生活习惯息息相关。
我们每位市民都应从自身做起,防微杜渐,改掉不良习惯,做讲道德、尊道德、守道德的文明武威人。在公交车上偶然的一次让座、不经意的一句礼貌用语、一个真诚的微笑——涓涓细流必能汇聚成这座城市的文明海洋。
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,广大志愿者遍布城乡各个角落,播撒文明的种子。但仅仅依靠志愿者的努力是远远不够,还需要全体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。我们要树立责任意识,以人人有责的态度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;要有主人翁意识,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爱护这座城市;要有公德意识,遵守城市的文明公约,保证城市秩序的良性运转。
文明无大小,小处见文明,只要每个市民从自身做起,从小事做起,注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,文明做人,文明做事,文明武威指日可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