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随地吐痰、便溺,文明如厕,保持公共厕所环境卫生整洁;不乱扔纸屑、烟蒂、口香糖、包装袋、口罩等废弃物;不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……这是《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九条关于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。
《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,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共五章三十二条,包括总则、倡导与规范、促进与保障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《条例》的出台,顺应了新时代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法治化的新要求,开启了依法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篇章。
文明,是一座城市最亮丽的底色。近年来,武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,公民文明素质普遍提升,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。但同时也要看到,一些不文明行为和现象依然存在,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也亟需上升为制度,予以法治化、常态化。
《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制定施行,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需要。针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立法,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,推动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,既填补了武威精神文明建设的立法空白,成为武威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“里程碑”,又为提高公民道德素养、提升武威城乡管理水平、深化和推动武威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和法治遵循。制定《条例》既有助于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也有助于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用法治力量推进城市文明建设,通过法治“他律”推动实现文明“自律”。
小事情、大文明。文明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。《条例》即将实施,全体市民就要自觉遵守信守,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好《条例》,为全力推动“六个新武威”建设作出积极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