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8日《精神文明报》刊登
《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举办
全文如下
本报讯(赵新忠)11月1日上午,甘肃省武威市举办以“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”为主题的《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。活动中,市文明办向市直相关部门、凉州区各街道赠送了《条例》解读本和宣传彩页;志愿者结合宣传展板对《条例》进行了解读,并向群众发放《条例》解读本、彩页等宣传品,组织市民开展了有奖知识问答,在寓教于乐中宣传解读了《条例》出台的目的和意义,以及市民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等。
《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,围绕群众日常生活,从公共场所秩序、环境卫生、交通安全、城乡社区、生态环境、网络空间、绿色生活、家教家风等八个方面,规范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文明行为,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,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。
下一步,武威市文明办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积极开展《条例》“七进”活动,各级融媒体开设专栏,逐条解读条例内容,广泛开展《条例》宣传普及,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市民参与文明创建,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。